
本文参考历史资料和公案笔记,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,文末已标注相关文献来源

明朝宣德年间,南直隶溧水县,就是今天的江苏南京溧水区。
溧水县有个百姓,叫做陈德,娶妻林氏,林氏家中行三,因此也叫林三娘。
这个陈德啊,兴许是个浪漫主义者,又因为他老婆长得很漂亮,是十里八乡都有名气的大美女,陈德是整天在家里守着老婆,他也不工作,也不出去挣钱,结果家里是穷的叮当响。
俗话说,有情饮水饱,天天喝水,三五天还行,时间长了就受不了,结婚一年半,陈德一块钱挣不来,这日子是真过不下去了。
当然陈德有说辞,他说,我啊,我是想要出去做点生意的,但是呢,你说我走了,谁照顾你呢?你自己一个人不好过活啊。
三娘说真不至于,你出去挣钱,我自己在家也一样。
陈德说那你怎么生活?三娘说,我呢,从小就会纺麻织布,我在家做点女工,省着点花,反正饿不死,至于你啊,你一个大男人,你就出去闯荡一番呗,多赚点钱回来,总比咱俩在家蹲着,一辈子受穷挨饿强吧?三娘这话,说的在理,大丈夫生于天地,安事一屋?又怎能苦恋温柔之乡呢?
没过几天,陈德收拾行李就走了,奔山东临清,要到外地去讨生活。
明代的临清,叫临清州,此地处在京杭大运河和隋唐大运河的交汇处,是重要的交通枢纽,商业非常发达,南北货物往来频繁,反正这个地方,商人,做生意的都特别多。
陈德也想要从商,但奈何给他没本钱,没办法,到了临清之后,他只好从事了一类叫“牙人”的职业,相当于中介,中间商,中间人,靠给别人撮合生意,达成交易来赚个佣金。
这活不好干啊,不仅要看人脸色,还得能说会道,整天是风里来雨里去,有上顿没下顿,但就是这么一个活儿,陈德挺住了,一干就是三年。
三年之后,陈德辛苦攒下了白银三十两。
三十两,听起来不多,但实际上当时一个普通百姓的家里,一年的开销也就几两银子,三十两对于陈德这样的家庭来说已经是一笔不小的积蓄了。
努力了,奋斗了,挣钱了,陈德满心欢喜,打算抽空回家看看妻子。
这三年里,三娘独自在家操持,一开始还没什么,时间长了三娘就觉得寂寞无聊,溧水县本是江南小邑,村舍稀疏,邻里之间隔着一道矮墙,鸡犬之声相闻,却难得有个人说话。
很无聊,三娘的日子过的很无聊。
倒是隔壁住着一个后生,叫张奴,每天都在三娘眼前晃悠,今天借把锄头,明天还个簸箕,后天又来送点水果,这张奴年轻啊,人长得又俊俏,嘴还甜,见到三娘就是嫂嫂长嫂嫂短的叫,一来二去,俩人可就搞到了一起,有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。
其实这种事情,在明代并不稀奇,明中后期,商品经济发达,人口流动很大,很多男人都会选择外出经商或者打工,动辄就是常年不归,妇女独守空房,很容易就搞出事情来,因此奸情类的案件在地方志和判牍里比比皆是。

陈德带着银子从临清往回赶,走了十来天,到离家十五里,城外一个叫做水心桥地方停了下来。
溧水县的地形是两河夹一城,城北是秦淮河的上游,城南则是天生桥河,这是一个人工运河。
写这个故事之前,作者专门查阅了一下《光绪溧水县志》,在古书中记载的溧水县外的古桥,今天还能找到遗迹的,主要有这几座:
天生桥,通济桥,秦源桥,蒲塘桥。
按照距离来推算,只有蒲塘桥距离溧水县是十五里路,剩下三座桥离得都很近,七八公里的,一二公里的,明显对不上,所以估计陈德当时停留的水心桥,就是今天的蒲塘桥。
当时是半夜,还下雨,明代中后期人口流动,治安也跟着松动,陈德担心银子进城之后被人偷走,或者被抢走了,他就把银子藏在了水心桥下,他就没带着钱回家。
走到家门口,陈德敲门,这时候三娘正和张奴搂在一起睡觉呢,三娘听到丈夫的声音,吓够呛,赶紧推搡张奴,让张奴先藏起来。
张奴藏好,三娘这才打开屋门,夫妻见面是嘘寒问暖,三娘又问陈德这几年赚了多少钱,陈德想逗逗妻子,于是就说这几年混的老惨了,糊口还糊不上呢,就别提赚钱了。
一听说没钱,三娘当时就翻脸了,说枉你一个大男人啊,出去这么多年,一分钱都没赚到,你还有脸回来。
陈德一看妻子生气,哈哈大笑,说我逗你呢,我这几年没少赚钱,攒下三十两银子呢。
三娘说真的啊,那银子呢?赶紧拿出来啊。
陈德说那么多钱,大晚上带回来我怕叫人偷走抢走,所以我藏在城外水心桥底下了,明天我再给你拿回来。
明天?哪儿还有明天啊?陈德哪儿知道隔墙有耳,他这头说着,那头全被藏在屋里的张奴听到了,张奴马上就悄悄溜走,到水心桥下把陈德藏的银子都拿走了。
结果就是,第二天一早,陈德返回水心桥好一顿找,却发现银子不翼而飞,不见了。
钱没有了,作者估计三娘是知道怎么回事儿的,肯定是自己的奸夫张奴听到之后抢先摸走了呗,但三娘假装不知道,她打算把陈德冤枉到底,于是挖苦陈德,说赚不到钱就赚不到钱,还说谎话骗我,真是不够丢人的。
陈德百口莫辩,又急又委屈,没办法,他只好到衙门去报官,说自己的银子被偷走了。
时任溧水县知县的,是一个叫吴复的人。
吴复,字习初,明朝宣德三年戊申科贡生,最开始他是溧水县的县学训导,管教育的,赶上当时溧水县没有知县,所以就让吴复临时代理知县。

其实明代的知县,大多数都是由举人,贡生来担任的,虽然他们没有进士出身之名望,但基层治理经验更加丰富,尤其处理民间纠纷很有一套,吴复接到陈德的报案,就问了一句话:
你往水心桥下藏银子的事情,你都和谁说过?
陈德说谁也没说啊,就和我妻子说了。
就这一句话,吴复心里就八九不离十了,马上他就把三娘传唤到案。
吴知县问,你丈夫常年不在家,你怎么过活?
三娘说,自己会纺织,做女工,一天赚个七八厘的银子,勉强过活。
单靠三娘自己,她活不下去。
所以我们说,三娘对陈德的背叛,既有情感与欲望的驱动,也有经济依附的无奈。
吴知县说扯呢,如果你每天只赚这点钱,根本就不够吃饭,平时肯定是有人帮衬你的,你赶紧从实招来。
言外之意,吴知县认为三娘有姘头,本案有奸夫,指定是这个奸夫把银子偷走了。
方向是对的,但吴知县没有证据,或者说没有口供。
那怎么办?非常简单,用刑。
明代的法律规定,办理一桩案件,必须“狱囚取服辩”,就是说必须要犯人亲口认罪才能结案,某些情况下证据确凿都没用,必须要有口供,没口供这案子就办不下去。
那除了用刑之外,吴知县也没有别的办法。
明代对用刑有明确的规定,什么案件可以用刑,用什么样的刑罚,都有要求,比如吴知县接下来给三娘用的拶指之刑,就是用一条绳子穿上五根小木棍,然后套在手指上,两头用力拉,那非常疼,非常痛苦,这就是一种主要针对女性的刑罚。
古代司法本身允许用刑,当然作者不是说用刑是对的,用刑肯定不对,只是因为碍于当时的条件,没有监控,没有指纹,没有DNA,想要破获一桩案件,不用刑几乎没办法。
说起来,有时候用刑效果也不大。
像这个案子,吴知县给三娘用了拶指之刑,三娘疼的死去活来,痛不欲生,但就是这么用刑,手被夹肿了,夹出血了,她就是咬牙坚持,挺住不认。
吴知县说看来这刑还是轻,还要上别的大刑,这个时候陈德挺不住了,说我是报官让衙门帮我找到贼人,寻回银子,你们给我妻子上刑,逼她交待奸夫是几个意思啊?这不对吧?
陈德赶紧说,银子我不要了,你们赶紧把我妻子放了吧。
吴知县一听,说陈德啊,你要是不告了,那就说明根本就没有这笔银子,是你来诓骗本官的,好啊,来人,把陈德给我投入牢房,来日追究他胡乱告状的罪过。
就这么着,陈德为给妻子求情,自己反倒被关了起来,三娘则被放回了家。
那熟悉话本公案剧情的读者们一定知道,这吴知县呐,他玩的是欲擒故纵。

陈德被捉,三娘自己回家,那奸夫肯定要来和三娘相会,所以吴知县就偷偷派了一个叫做王进的衙役监视三娘,果然,王进守在三娘家门口,晚上张奴就带着他偷走的三十两银子来和三娘相会了。
相会的过程中,张奴主动吹嘘了自己提前拿走陈德银子的事情,两个人一番淫词浪语,还计划想个什么法子直接把陈德害死在牢房里,自此后做一对长久夫妻。
两个人还没说完,就被王进当场逮捕,扭送衙门,后经审讯,两人供认不讳,当堂认罪。
值得一提的是,吴知县最后的判决很有明代司法特色,张奴通奸加盗窃,被判了三年徒役,什么叫徒役,这和单纯的徒刑还不一样,徒刑就是关起来,徒役是关起来,但不是说关起来就算了,你每天还得干活。
三娘则因为通奸被衙门发卖,等于是要求三娘和陈德强制离婚,后续是被卖为婢女还是小妾,那就说不定了。
至于陈德,哎,妻子偷了三年人他不知道,银子被谁偷走了他不知道,妻子已经背叛了他,对他还起了杀心他也不知道,他反而还主动替妻子求情,但他莫名其妙的又有一种老实人的机灵——
到家先不说有银子,还要试探一下妻子的反应,真叫是:
枕边私语莫轻传,试妻反被祸牵连。
若非那县尹施奇计,几令奸人笑九泉呐。
参考资料:
《明实录》
《光绪溧水县志》
《新刊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》
车鹏.明朝贼盗罪及其司法实践研究.西北大学,2022
梁向锋.透过明朝法律审视明朝女性社会地位.兰台世界,2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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